关于招聘物业行业诉前义务调解员的通知
栏目:培训信息 发布时间:2021-12-07
周口物协〔2021〕第29号关于招聘物业行业诉前义务调解员的通知市中心城区各物业企业:为了解决我市物业行业法律矛盾纠纷、减少立案结案程序,规范物业行业良性发展,经周口市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与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联合决定,成立“周口市物业行业诉前调解中心”。为了保障诉前调解中心积极发挥有效作用,本着服务社会、服务政府、服务会员的办会宗旨,现招聘义务诉前调解员10名,欢迎广大有志之士积极加入。一、报名条件

周口物协〔2021〕第29号

关于招聘物业行业诉前义务调解员的通知

市中心城区各物业企业:

为了解决我市物业行业法律矛盾纠纷、减少立案结案程序,规范物业行业良性发展,经周口市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与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联合决定,成立“周口市物业行业诉前调解中心”。

为了保障诉前调解中心积极发挥有效作用,本着服务社会、服务政府、服务会员的办会宗旨,现招聘义务诉前调解员10名,欢迎广大有志之士积极加入。

一、报名条件:

  1. 热心公益事业、专注物业管理的在职物业从业人员;

  2. 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且具有5年以上物业项目经理工作经验;

  3. 具有物业管理师或物业经理证书及以上职称;

  4. 对《民法典》、《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》、《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》、《物业服务规范》等物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熟悉;

  5. 年龄不超过60周岁,身体健康;

  6. 工程师、法律专业优先,禁止违法违纪、刑满释放人员、受过刑事处分人员、黑名单人员;

    二、录取结果:

    通过推荐、自荐方式并成功录取者,由周口市物业服务行业协会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联合颁发“聘书”。


    三、诉前义务调解员待遇:

    义务调解、不计报酬,每次调解物业行业矛盾,市物协对参加调解人员每人每次补贴交通费50元,无其它福利、补助。

    四、报名信息:

    1、学历证明,查原件留复印件1份;

    2、工作证明,留原件1份;

    3、职称证明,查原件留复印件1份;

    4、身份证明,查原件留复印件1份;

    5、近期2寸红色背景免冠照片2张;

    6、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止。

    报名电话:15516735699  魏白梅

    报名地址:周口市文昌大道中段家里金色东方佳苑


    周口市物业服务行业协会


   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日


周口市物业行业诉前义务调解员

自荐/推荐表

姓名


性别


年龄


张贴

照片

民族


政治面貌


学历


学习专业


单位名称


现任职务


从业年限


技术职称


获得奖项


联系电话


个人简述:

所在企业推荐(自荐)意见:

签印/盖章

年 月 日

协会推荐意见:

签印/盖章

年 月 日

注:随表提交身份证、职称证、物业管理师证(物业经理证)等相关证明复印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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